武术是国之瑰宝,被尊为“国术”。武德是武术的灵魂,崇尚武德是武术界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春秋时期教育家孔子把“智、仁、勇”三者相提并论,称为三大德,即“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武德也要求智仁勇。孟子则提倡“大勇”,反对“小勇”,即把勇敢用在安邦兴国上,而不要那种只好勇斗狠,任性使气的“匹夫之勇”。
《春秋·谷梁传》载鲁僖公元年(公元前659年)冬十月,鲁国公子季友率兵与莒国莒挐(拿)军队对阵,季友俘获了莒挐,未处置,却提出与莒挐徒手相搏定胜负。公子友被莒挐摔倒在下面,公子友的部下提醒说“孟劳”(为鲁国宝刀,即匕首,藏在靴内),公子友不顾相搏不许暗害对方的约定,杀死了莒挐。此战他虽打赢了,但被史官痛贬为缺德的恶者,遗臭万年。原文是:“公子友处下,左右曰孟劳。孟劳着,鲁之宝刀也,公子友以杀之。然则何以恶乎绐也,日弃师之道也”。《水浒传》中记有燕青打擂时,主判者宣读不许暗害对方的条文。
明代内家拳法有五不传:心险者、好斗者、狂酒者、轻露者、骨柔质钝者。前四种讲的都关武德,这样的人难望其有武德,故不传之。明朝《少林十条戒约》中有“传教门徒,宜慎重选择,如确系朴厚忠义之士,始可以技术相传”,“习此术者,以强体魄为要旨,宜朝夕从事,不可随意作辍”,“宜深体佛门悲悯之怀,纵于技术精娴,只可备以自卫,切戒逞血气之私,有好勇斗狠之举。犯者与违反清规同罪”,“平日对待师长,宜敬谨将事,勿得有违抗傲慢之行为”,“济危扶倾,忍辱度世,吾守既皈依佛门,自当以慈悲为主,不可有逞强凌弱之举”,“女色男风,犯之必遭天谴,亦为佛门所难容,凡吾禅宗子弟,宜乘为炯戒勿忽。……”
清乾隆时河南汜水苌乃周著《武技书》,其“初学条目”中有:“学拳宜以德行为先,凡事恭敬谦逊,不与人争,方是正人君子。”李亦畲手抄本《太极拳谱跋》写于1881年中秋,上说:“此谱……自宜重而珍之,切勿轻以予人,非私也,知音者少,可予者,其人更不多也,慎之!慎之!”
以上所述,武德均是放在首位的。“德为艺先”同样是其他行业的金科玉律。
习武者,首在目标明确,动机纯良,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谋私利,不畏强暴,秉大义,建功勋。为人虚怀若谷,讲理守信,学艺踏实有恒,精益求精,善始克终。如果练武艺不修武德,充其量是一个莽夫而已,于国于民于己均没有好处。
对于热衷武术的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万万大意不得。他们思想比较单纯,认识问题常停留在事物表面上,并有很大的极端性,好奇心大,常常有各种各样的幻想,有某种想法后,往往付诸行动。因此,对技击的知识和技术传授要得当,过分渲染,则很不适宜。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已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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