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字〔2015〕205号
关于组队参加2015年中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段位赛的通知
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各武术段位制进学校试点省、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武术之乡武术段位制“六进”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武术学校:
为检验武术段位制进入中等学校的普及和试点情况,请你们积极组队,参加2015年中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段位赛。有关组队参赛要求,请阅《关于2015年中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段位赛规程的补充通知》(附后)。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2015年6月24日
附:
关于2015年中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段位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2015年中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各参赛单位、武术段位制推广试点单位、中国武术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印发的《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按照《规划》关于在中等学校优先普及武术段位制《长拳》的要求,以及以2014和2015年为推广试点期的部署,经商中国武术协会,现将2015年中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段位赛规程修订如下,请赛事承办单位和各参赛单位照此执行。
一、参赛单位与组队
A组:省(区、市)中学生代表队。由各省(区、市)教育局和体育局武术段位制进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队。
B组:武术之乡中学生代表队。由各武术之乡(市、县、区)武术段位制“六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队。
C组:学校代表队。由各中等学校(含武术学校、体育传统学校)自行组队。
二、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5年7月31日 -8月2日(7月31日报到,8月2日离会)
比赛地点:内蒙古北重三中体育馆(内蒙古包头市)
报到地点:内蒙古北重三中体育馆
三、参赛办法
(一)各队人数: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队医各1人,运动员8人(男女各4人)。省级代表队和武术之乡代表队可报领队2人(教育、体育行政主管各1人)。
(二)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年龄应为12岁至18岁的初、高中学生(2002年12月31日以前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必须是拥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当地所在教育部门证明)。参赛者还需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保险公司核准的最高金额)。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为团体赛、双人赛。
(二)凡符合报名运动员资格均可参加团体赛;凡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均可参加双人赛;未参加团体赛但具有二段位以上资格者亦可参加双人赛。
(三)本次比赛评分采用《中国武术段位制评分标准》。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段位运动服(颜色自选)。
(五)团体赛须6人以上,自行配乐。
五、比赛项目、形式与录取办法
(一)参赛项目
本次比赛项目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选定长拳作为比赛项目。
1. 团体赛内容:长拳一段、二段单练和对打套路接连合练。
2. 双人赛内容:三段单练和对打套路接连合练。
(注:对打套路要求双方要完成甲乙互换的整套演练)
(二)比赛形式
1.团体赛参赛人数必须是偶数,单练套路结束后,接练对打套路。
2.双人赛2人同时上场,同时开始演练,单练套路结束后,接练对打套路,同时收势退场。
(三)录取办法:
本次比赛包含段位比赛和晋段考试两部分。
1.竞赛录取办法:
(1)团体赛:按A、B、C三组分别录取,各录取前6名。获得相应名次的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前3名依次颁发金盾、银盾、铜盾。
(2)双人赛:分别男、女两系列,各按年龄一、二、三组按项录取。
一组(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二组(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三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注:参加双人赛选手,以每项选手中年龄大的一方为准,参与分组取录。)
双人赛以单练和对打套路两项成绩之合,排列名次。分别录取男女各年龄组前6名。若分组人数不足10人(含10人),则分别按参赛人数减4录取,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前3名依次颁发金、银、铜牌。
2. 取得晋段考试成绩证书
凡参加本次段位比赛的运动员,均由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段位制技术考试成绩证书。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于2015年7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分别寄送:
(1)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帝科技大厦4号楼602室 曹源收,邮编:100085);
(2)2015年中国中学生武术锦标赛组委会(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117号北重三中 芦芯收,邮编:014030)。
(3)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中国武术协会,邮编:100029)
请务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 Email:duanweiban@126.com)。相关表格请自行登录http://sports.edu.cn/或中国武术段位制官方网站(dw.wushu.com.)下载。
(二)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1.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由参赛学校在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报名时,须向大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2.报道需携带区县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3.报名时需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资格审查
(一)赛事下设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缴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将取消继续参加比赛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中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八、技术、仲裁及考评员的选派
担任本次比赛的仲裁、考评员均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方补齐,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
九、经费
1.各代表队报名时,每人每天向大会缴纳200元食宿费。
2.仅参加武术段位赛的代表队和运动员免交参赛费。
3.以上费用报到时一次性交付承办方,比赛期间一律不办理退伙。
十、联系方式
1.北重三中
联系人:芦芯;联系电话:18686117686
2.中国武术协会
联系人:张路平;电话:010 64912205、64912172
陈晓卉;电话:010 64912172、64912205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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