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句流传久远的拳谚。明代程宗猷在《耕余剩技》中曾多次提到。在交战中,以先击中对方为目的。若身材高大或使用器械较长,则比较有利。在两人身体条件(臂长和腿长)及器械长度相等的情况下,如某方做到筋骨伸长,虽仅仅一分之微,就多一份胜利的可能。在攻防实战中确能争到一分之微,就可先入为主,取得战机。不仅在战术距离上占据优势,而且从击发的的力量上也能优于对方,进而取得战术的主动权。可见得之则胜,失之则败,因此双方都要争取。比如冲拳时拧腰、顺肩、急旋臂,增加了进攻距离,就能够着对方。
使用兵器道理相同。例如,枪的长度一定,枪太长则笨重不灵便,此时握枪要握枪把尽头。若在手掌后面留出一小段枪把,可使手腕紧张而影响动作的灵活性,并损失了一定的进攻距离。清人吴殳说:“执枪必须尽根,余谓枪根(即枪把)当在掌心中,与臂骨直队,则灵活而长”。 正确的握枪可以“灵活而长”。还有一招单手枪“青龙献爪势”,最为大限度的增加进攻距离。
不论出拳、刺剑、劈刀都要顺肩拧腰;侧踹时上身侧倒、踢出的腿髋关节要挺直,这都是为了“一寸长而一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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