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武术的概念
武术是我国传统的民族形式体育和健身方法。具有独特的技击性和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磨炼意志等特点,对强身健体,防身怯病,发展速度、力量、灵敏、协调、耐力等素质,培养勇猛、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是初中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
武术作为一个竞技运动项目,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武术的概念不仅反映了武术的本质属性,而且反映了武术的运动形式,武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对抗格斗和套路演练两种基本运动形式。通过对抗性练习,可以提高攻防技术,具有强健体魄,防身自卫价值;通过套路练习,既能掌握一定的攻防技能,又能熟练地展示武术的艺术性,具有观赏审美价值。
(二)
武术的起源与发展
武术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的产生,源于我国远古祖先的生产劳动。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的社会条件下,人们为了生存的需要,就必须依靠群体力量同自然界搏斗。在狩猎的生产活动中,人们不仅靠拳打、脚踢、躲闪等徒手动作与野兽搏斗,还拿起石头、木棒与野兽抗争,逐渐积累了劈、砍、刺的技能。这些原始形态的攻防技能是低级的,还没有脱离生产技能的范畴,却是武术技术形成的和物质基础。到原始社会后期,人们在与自然、社会、自身疾病的长期斗争中,逐渐地意识到体质的健康在社会生活中起着积极作用。他们为了强筋骨、增体力、润气息、除疾病,创造了导引术等健身活动。发展至今,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和人民体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得到了蓬勃发展。1961年出版的全国大、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把武术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的内容之一。1993年原国家体委群体司会同教育部门,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中增加了武术内容的试点工作。2001年制定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武术被列为重要内容。这对武术的普及和提高起了重要作用。
(三)
武术教学的功能
武术教学首先具有磨炼意志,培养道德情操的功能。武术历来将“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拳打千遍,身法自然”等武谚作为激励学武者躬行实践,坚持常年不懈并持之以恒地锻炼。可以培养勤奋刻苦,果敢顽强和坚韧不屈的意志品质。培养尚武崇德,尊师重道,讲礼守信,见义勇为,不凌弱逞强等高尚的道德情操。其二有锻炼身心,增强体质,全面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等功能。武术运动具有强身健体的作用,它为仅是形体锻炼,而且使人的身心也得全面的锻炼。还能发展人体的速度、力量、灵敏、协调和耐力等素质。其三有学练武术、掌握技击,提高防身自卫的功能;武术具有技击的特点,通过学练武术可以掌握各种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方法,还能增劲力、抗摔打、提高防身自卫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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